栖霞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215 发布时间:2017-06-0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局在区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严格按照省农机局、财政厅的文件要求,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规范操作,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将强农政策普惠于民。
2015年下达我区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114.658万元(含上年结余),全年共补贴各类机具52台(其中: 购置大中型拖拉机11台,联合收割机3台,水稻插秧机1台,旋耕机11台,开沟机2台,穴播机13台,条播机3台,秸秆粉碎还田机8台),总补贴额42.96万元,共12户农业组织及个人受益。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为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栖霞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要求、操作程序、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等,区农机、财政部门指导街道办事处农机和财政部门具体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与各街道农机部门签订了“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责任状”,落实责任和强化监管。
二、加强宣传,确保落实
区、街二级农机部门开展了广泛的政策宣传工作。一是专门召开了街道农机站长会议布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特别是针对今年在具体操作上的新变化进行详细的讲解,要求街道农机部门作为补贴实施操作的主体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在各村张贴农机购置补贴海报,发放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材料;三是把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集中起来,详细介绍有关政策和补贴办理流程; 四是将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布到“栖霞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供购机户查阅。
三、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管理服务
在办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操作程序执行。街道农机部门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公示完毕后,我局专门进行抽查核实,并出具意见由区财政拨付补贴资金。定期在“栖霞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公布补贴受益对象信息及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确保操作公平、公正、公开。
对于须办理牌证的大中型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由区农机监理所及时办理牌证手续,须进行备案登记的插秧机办理备案,通过监理手段加强管理。
对供货单位做好监管工作,要求供货单位严格遵守政策规定,及时供货,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栖霞区农业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