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栖霞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361 发布时间:2017-06-0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年栖霞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结束,按照省、市农机部门对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精神,我局从年初开始,成立了栖霞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栖霞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2016年全区购机补贴基本情况   截止10月25日,我区共使用国家农机补贴资金68.245万元,网上申报各类农机具58台件。今年我区购机补贴农民仍以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及配套农机具为主,其它机械为辅,如秸秆还田机、旋耕机及插秧机、条播机等,与往年相比2016年增加了粮食烘干机6台。   二、指导思想    根据《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及2016年部分政策调整的通知,结合栖霞区实际情况修订了《栖霞区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本着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总体目标,提高农业装备水平,使我区农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检查工作中的不足,总结经验,为下一年更好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打好基础。    三、监督检查内容    1、购机补贴工作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不按规定办事的现象;   2、检查有无倒卖补贴机具和超标补贴、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资金现象;   3、检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机具核查是否到位;   4、检查经销商有无搭售农机具现象;   5、调查补贴购买的机具在我区的适应性,质量状况、供货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   1、召开购机农户会议,宣传购机补贴工作廉洁自律要求,保障购机者知情权,请他们对照政策监督我们。我们还深入购机户家里和农机作业现场开诚布公的请农户对购机补贴工作是否满意,各个环节有无不廉洁情况,并收集农民建议和意见。   2、到农机经销点检查经销台账和机具公示等情况。   3、在区农业局网站公示有关文件政策和购机情况。    五、监督检查结果    1、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转让、倒卖享受补贴购买机具的情况;    2、农机补贴工作人员没有违规违纪问题,各个环节没有吃、拿、卡、要,故意推诿等不廉政行为;    3、享受补贴机具在我区适应性很好,质量满意率达95%以上,经销商售后服务基本达到农民要求;    4、没有发现超计划、超标准补贴、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补贴情况;    5、检查中,因街道农机站只负责审核上报,资金由区农业局审查财政局直接结算,不存在克扣补贴现象,没有搭售农机具情况;   6、各级操作程序规范,机具核查街道100%,区级50%以上;   7、农民建议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加大补贴力度,就近建立农机市场,想方设法方便农民,减少支出,保证不误农时。    经过监督检查,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完成较好,工作人员能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基本达到农民满意。          栖霞区农业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