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操作系统”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204 发布时间:2017-06-06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苏农机行〔2016〕9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   “辅助管理操作系统”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补贴产品产销企业:   根据江苏省农机局、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5〕3号)精神,以及2016年我省农机补贴政策调整情况,为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现就启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操作系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完善基本信息   符合条件的新进入系统的生产企业需及时登录201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操作系统”(http://218.94.30.9:83/),规范填写企业名称及邮箱,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待省局下发生产企业系统登录名和密码到企业邮箱。2015年在我省农机补贴辅助管理操作系统已有的企业在2016年系统中仍延用原用户名和密码。   生产企业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后,需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密码,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补贴产品图片、“生产企业承诺书”,完善生产企业基本信息和产品信息,并通知所选经销企业登录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操作系统”注册。   二、经销商系统注册   为确保补贴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销商要登录201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操作系统”(http://218.94.30.9:83/)注册,填写经销企业相关资料信息,待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确定,经销商也可选择是否代理生产企业的产品,双方互选确定销售代理关系。2015年在我省农机补贴辅助管理操作系统中已有的经销商在2016年系统中仍延用原用户名和密码。   三、生产企业确认经销商并分配销售机具   2016年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生产企业根据信息系统中经销商的注册资料及基本信息情况自主选择、确定经销商,并为其分配销售机具及销售区域(2016年江苏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销售区域自动默认为全省销售)。待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互选确定销售代理关系后,生产企业需及时准确公布经销商信息,供农民自主选择购机。   四、农机主管部门落实系统操作软硬件设施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由乡镇录入补贴操作系统,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根据乡镇区划为乡镇操作员分配用户名及密码。同时还要进一步抓紧落实督办乡镇配齐配强补贴操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落实电脑、照相机、扫描仪、高拍仪和身份证读卡器等工作必备工具。市县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仍和2015年一致。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严格遵照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农办机〔2015〕17号)要求,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   (二)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工作,尽快落实补贴系统管理、操作人员配备,完善操作硬件设施,确保补贴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生产企业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自主选择确认经销商,选择时要慎重从事,严格把关。   (四)生产企业、经销商上传及注册资料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生产企业上传资料必须为JPG格式,且上传资料、图片在300-500KB之间,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生产企业承诺书必须带有企业红章。   (五)生产企业及经销商注册等网络操作说明与2015年相同,已在江苏省农机化信息网通知栏中公布,请各生产企业、经销商按说明操作。   联系人:王琨、朱红宇   联系电话:025-83275120、025-83275259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